關于火葬,一般均在七天后舉行,這是有依據的。主要考慮兩方面的問題:一是死者的神識離體有早遲的差異;二是人死后由于各種因緣有回陽(復蘇)的可能。
蘇州靈巖山了然法師,是近代高僧、凈宗大德,特別在《飭終須知》一書后,寫了一篇“跋語”,對此事作誠懇的告誡,并舉所見聞的事例,希望能引起我們的重視,F將了然法師原著語譯并解釋如下:
首先,人在臨終時,從醫學診斷,雖已確定為死亡?墒巧褡R(一般稱為“靈魂”)的離體則有早遲的差異。古德曾說:“三七(二十一日)猶有余識”意思說人死后二十一日還可能有神識未離體的。因此,對火葬時間必須鄭重,如果不到七天就火化,是很危險又很殘忍的事。下面了然法師舉了兩件事例為證:
例證由于某些原因刪去,信者自信,不信者繞道!
從上述兩例看,不到七天就火化,實在太殘忍!這樣的結果,不僅死者的神識不能往生;因烈火燒身產生嗔恨心,使他反墮惡道!
其次,人死亡后,由于各種因緣,也有復蘇的可能,例如:
例證由于某些原因刪去,信者自信,不信者繞道!
以上都是xxxx開示,人死后神識離體有早遲的差異,和人死后由于各種因緣有回陽的可能,并舉出當時江西省四個寺廟所發生的事例作證明。讀后使人深感對于火葬時間應當持鄭重態度,千萬不可掉以輕心,再干冒危險和殘忍的事情。
火葬問題,過去僅限于寺廟僧人,范圍小,人數少,問題雖不算多,但如果按比例說,已值得引起重視,F在情況不同,普遍實行火葬,這是利國益民的好事,它可以革除厚葬的積弊;保護有限的土地資源;節約家庭喪葬費用;對學佛的人說更有利于放下軀殼、破除我執。不過,對火葬時間的問題,連有些學佛的人都不了解,當然也不會重視。據我們所知,目前存在一些現象實在令人擔憂。
如像有些作子女的人,認為既然臨床診斷死亡,當天或次日便火化。如果他們知道神識離體有早遲,事后有復蘇的可能,那么對父母遺體這樣處理,實在太冒危險,也可能留下無法彌補的內疚。
有的在家念稍微時間過短,便送進殯儀館,將遺體放置冰凍中,就萬事大吉。其實在家念很重要,這時正是亡者能否往生凈土的關鍵時刻。除非氣候特別炎熱,在家助念1—2天是完全能辦到的。如過早放進冰凍棺材,這時死者神識尚未離體,等于把他送進寒冰地獄,會起嗔心,會墮惡道。
有的因殯儀館費用高,只停放兩三天便火化,停放七天以后火化的非常稀少。當他們一旦明白這樣做是冒險,是殘忍,是對不起自己的父母、親屬,到那時后悔莫及了。
前事不忘,后事之師。重溫前人留下的警誡,使我們對火葬應在七天后舉行會有正確認識。
病人將終之時,正是凡、圣、人、鬼分判之際,一發千鈞,要緊之極。只可以f號,開導彼之神識,斷斷不可洗澡,換衣,或移寢處。任彼如何坐臥,只可順彼之勢,不可稍有移動。亦不可對之生悲感相,或至哭泣。以此時身不自主,一動則手足身體,均受拗折扭裂之痛,痛則嗔心生,而f念息;隨嗔心去,多墮毒類,可怖之至。若見悲痛哭泣,則情愛心生,f念便息矣。隨情愛心去,以致生生世世,不得解脫。此時,所最得益者,莫過于一心念佛;所最貽害者,莫過于妄動哭泣。若或妄動哭泣,致嗔恨,及情愛心,則欲生西方,萬無有一矣。
又人之將死,熱氣自下至上者,為超升相;
自上至下者,為墮落相。
故有“頂圣,眼天生,人心,餓鬼腹,畜生膝蓋離,地獄腳板出”之說。果然大家至誠x念,自可直下往生西方。切不可屢屢探之,以致神識未離,因此或有刺激,心生煩痛,致不得往生。此之罪過,實為無量無邊。愿諸親友,各各懇切念佛,不須探彼熱氣,后冷于何處也。為人子者,于此留心,乃為真孝。若依世間種種俗情,即是不惜推親以下苦海,為邀一般無知無識者,相稱贊其能盡孝也。此孝與羅剎女之愛正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