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夏九州十三部的分劃。情況的根本變化發生在漢武帝時期。元封元年(公元前110年),漢武帝撤銷了在各郡設置的監察御史,4年之后又下詔將全國分為十三部(習慣上也稱州)即13個監察區,分別是:
。1) 冀州(約在今河北中南部、山東西端及河南北端)
。2) 幽州(約在今遼寧大部分地區,河北、內蒙古、吉林一部分及朝鮮半島北部大部分地區)
。3) 并州(約在今山西大部分地區及河北、內蒙古一部分地區)
。4) 兗州(約在今山東西南及河南東部地區)
。5) 徐州(約在今江蘇長江以北和山東東南部地區)
。6) 青州(約在今山東大部分地區及河北一部分地區)
。7) 揚州(約在今安徽淮河和江蘇長江以南及江西、浙江、福建等地。不是今天江蘇省的揚州)
。8) 荊州(約在今湖北、湖南及河南、貴州、廣東、廣西一部分地區)
。9) 豫州(約在今河南東部、安徽北部及江蘇的部分地區)
。10) 益州(約在今四川、貴州、云南大部分地區及湖北西北部等地區)
。11) 涼州(約在今甘肅、寧夏、青海等地區及陜西、內蒙古一部分地區)
。12) 交趾(約在今廣東、廣西大部分地區和越南北部、中部)
。13) 朔方(約在今寧夏銀川至壺口的黃河流域地區)